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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 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 2018-07-27 08:58:36

来源: 人民网四川频道

分类: 其他楼讯


近日,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办理资料,加大资金防风险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严格审核把关

《通知》要求,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是在单位缴清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封存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需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通知》明确,对违规提取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其失信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于已骗提资金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对逾期仍不退回的,纳入《巴中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取消其3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同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责任编辑: 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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